
馬哲教授

《Law & Social Inquiry》
澳門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亞太經濟與管理研究所金融創新團隊成員馬哲教授,合著完成題為《Regulating Arbitration Through Criminal Law: An Empirical Exploration of the Criminal Prosecution of Arbitrators in Mainland China》的文章。該文由馬哲教授與澳門大學法學院João Ilhão Moreira副教授及同院國際商法與爭議解決方向博士研究生許可共同撰寫,發表於劍橋大學出版社出版的頂尖同行評審期刊《Law & Social Inquiry》。
摘要:
仲裁界歷來主張,仲裁員應免於因其專業行為而承擔刑事責任。然而,全球範圍內出現了一種趨勢,即日益倚重刑法來規範仲裁員的行為。關於仲裁員刑事豁免權範圍的爭論核心在於,這種豁免權對於確保仲裁程序的公正性以及仲裁員履行其職業職責的可信度是否足夠。儘管法學界對此議題已進行了廣泛的討論,但關於這些刑事條款的實施和有效性的實證研究卻明顯不足。本研究旨在透過檢視中國大陸如何運用刑法規範仲裁來彌補這一空白。中國因其於2006年通過了一項名為「枉法仲裁罪」的爭議性條款而成為一個尤為重要的研究案例。批評者認為,該條款措辭寬泛,容易被濫用,可能損害仲裁程序的公正性。本研究透過分析中國27起針對仲裁員的刑事訴訟案件,評估了批評者的擔憂是否在實踐中成為現實。研究結果表明,該條款在中國內地並未被用於不當影響仲裁裁決。